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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起訴富士康背後:契約精神與利益慫恿之辯

編輯點評:蘋果的製造商何故成了被告?真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高通起訴富士康背後:契約精神與利益慫恿之辯
當蘋果與高通就專利授權訴訟你來我往之時,近日,高通再次提起訴訟,指控為蘋果公司製造其在全球銷售的iPhone 和iPad的四家製造商——富智康集團有限公司(FIH Mobile Ltd.)和鴻海精密工業有限公司(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合稱為富士康)、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egatron Corporation)、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Wistron Corporation )和仁寶電腦工業有限公司(Compal Electronics, Inc.)違反了他們與高通之間的許可協議和其它承諾,並拒絕就使用高通向其許可的技術付費,並請求法院命令被告向高通履行其長期以來一直存續的合同義務,並同時向法院請求確認性救濟措施和損害賠償。

業內不禁疑惑,高通與蘋果的專利訴訟,蘋果的製造商緣何也成了被告?背後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在此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由於高通在通信專利領域的長期創新和積累,據不完全統計,其專利數量已經達到13萬之巨,其中多數是與通信領域相關的核心基礎和高質量的專利。這也意味著諸多與通信產業相關的廠商(例如此次被訴的蘋果製造商)均需不同程度地通過與高通專利授權的方式獲取高通專利背後的技術來支撐和實現自身業務的創新和發展,這也是為何早在20年前,這些製造商就已經與高通簽訂了專利授權協議,且一直認同高通專利技術的價值和無條件誠信履約至今的主要原因。那麼問題來了,為何一直誠信履約的製造商在履約期內且沒有對合同義務提出任何爭議的前提下,突然拒絕就使用高通向其許可的技術付費呢?所謂事出突然,必有蹊蹺。

熟悉相關產業的業內人士知道,上述被訴的所謂蘋果製造商並非只是蘋果這一家製造業務,甚至在2008年之前並未與蘋果有任何的業務往來。只是從2008年開始才與蘋果建立起合作夥伴關係,而且由於當時蘋果在智能手機產業獨樹一幟的創新,不僅使自己,也令其合作夥伴從中受益,而隨著這種受益,這些合作夥伴業務中蘋果所佔的比重越來越大,之後業內就約定俗成地稱其為蘋果的代工製造商了。但隨著智能手機產業競爭的加劇,尤其是這兩年中國智能手機廠商的崛起,蘋果在產品本身創新的壓力倍增,加之精於供應鏈管理的庫克接任蘋果CEO,蘋果此前通過創新驅動產業和自身營收和利潤增長的模式逐漸向對供應鏈的嚴格管理和控制轉移。儘管如此,蘋果其主營的智能手機業務依然承受著相當的盈利壓力(據金融服務公司Canaccord Genuity的最新統計,在今年第一季度,蘋果公司在全球智能機行業的利潤佔比已從去年第四季度的88%降至83%。儘管83%的行業利潤佔比依舊體現了iPhone超高的利潤率,但是它同時也表明競爭對手正在慢慢逼近蘋果)。

如上所述,正是由於蘋果通過創新驅動產業和自身營收和利潤增長的模式逐漸向對供應鏈的嚴格管理和控制轉移,當蘋果自身遭受盈利壓力之時,這種壓力傳導或者說被轉移到蘋果合作夥伴(例如製造商)身上成了庫克作為CEO(他是供應鏈管理專家)的蘋果的選擇。比如,蘋果公司從2016年一季度就屢屢要求供應商降低元件或服務價格,特別是要求中國台灣相關的供應商降價20%。當時,日月光半導體(ASE)和富士康集團下屬幾家聯營公司紛紛拒絕,表示不會在沒有合理利潤的情況下接受蘋果的訂單。但鑑於智能手機產業增速減緩,加之蘋果今年放出的未來慾減少對於單一供應鏈廠商的依賴,甚至有可能以自主的方式替換相關供應鏈廠商言論在供應鏈廠商間激起的軒然大波和恐慌,導致與蘋果合作的供應鏈廠商的話語權非但沒有提升反而再度降低,而從蘋果的角度看,這段時間被業內爆炒的其與供應鏈廠商的關係,讓其更加深了對於產業鏈廠商的控制,甚至讓這些供應商有了與蘋果“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感覺。此種形勢之下,當供應商在此次高通與蘋果的專利訴訟中表示他們必須遵照蘋果公司的指令,停止支付費用以助蘋果之力,施壓高通時,代人(指蘋果)受過、被蘋果以利益知名慫恿的無奈之心顯而易見。而這點也從近期高通公司被蘋果告知,該公司正在暫緩支付其製造商相關專利費和上述製造商仍然繼續為其製造的非蘋果公司產品向高通公司支付專利費用等諸多事實得到了證明。

其實這件事情也給蘋果的四家代工廠商敲響了警鐘:在蘋果的強勢和命令下,四家製造商不惜拒絕履行與高通執行了近20年的協議,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商業風險。但是代工製造商也是有苦難言:他們還指著為蘋果代工賺錢(雖然代工每部手機只有區區的3-5美元代工費),蘋果扣留、不讓他們給高通繳納專利費,他們似乎也沒有什麼別的辦法。所以,過多依賴一家企業作為生意的主要來源,其實是非常危險和被動的。因此,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近來富士康一直頻頻出手拓寬業務領域,努力進入產業的高端和進行業務及客戶的多元化,就是為了防止過於依賴蘋果、蘋果強勢壓榨其供應鏈與合作夥伴所帶來的風險和被動。這值得所有蘋果的供應商和合作夥伴深思和警惕。

如果說上述是供應鏈廠商違反專利授權協議是被以蘋果利益之名慫恿的無奈之舉,那麼對於高通起訴供應商(製造商)更是如此。明知與自己合作多年的製造商是被蘋果慫恿(不是不願交專利費,而是蘋果不讓交),起訴也是迫不得已而為之,因為高通必須要經歷這個過渡,即起訴製造商,如果製造商依然違約不繳納相關的專利費,高通在終止合作的同時就可以直接針對蘋果採取更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例如之前曝出的高通以蘋果侵犯高通專利為由向ITC申請禁令,禁止蘋果產品進口到美國並在美國市場銷售就是明證。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儘管此次高通訴蘋果製造商,製造商背後有著被蘋果以利益之名慫恿的難言之隱,但其在明知蘋果已經違背契約精神的情況下,不惜自己違背其多年遵循的契約精神的舉措依然值得商榷。畢竟一個企業長期持續的發展靠的是契約精神,它是現代商業的靈魂,是產業間合作共贏的基石。所以當契約精神遭遇利益慫恿時,企業何去何從?相信高通與蘋果及製造商之間的專利訴訟會給業內一個公正、客觀的答案。

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班門弄斧”,作者孫永傑,關注ICT領域,文章秉承獨家、獨特、獨立的觀點理念

消息/圖片來源:36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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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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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3C技術編輯已有數年。3C業界水深,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