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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劣質產品和非正品不等​​於假貨

今天是第16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阿里巴巴集團發布了《2015年阿里巴巴知識產權保護年報》(以下簡稱《年報》),這是自2014年以來,阿里發布的第二份知識產權保護年度報告。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份《年報》中,開篇即用較大篇幅援引國際國內“假貨”的權威定義,來詳細闡述“假貨是什麼?”,並明確指出:劣質產品和非正品不等於假貨。

阿里巴巴:劣質產品和非正品不等於假貨

《年報》強調,不嚴謹地使用“非正品”概念,不僅混淆消費者的認知,也容易引發輿論誤讀,降低社會對產品的信心,甚至帶來國際上對中國製造產品的不當理解。《年報》同時呼籲,政府及社會各界權威人士在談及假貨問題時定義要科學,避免把非知識產權問題統歸為假貨問題,放大假貨比例。

那麼,近年來飽受詬病的“山寨貨”跟“假貨”是一回事嗎?對於氾濫成災的“山寨”品牌和商品,阿里是如何治理的?作為當今世界最大電商平台,在治理“山寨”過程中,阿里又面臨著哪些現實困境?就這些話題,《法制日報》記者對阿里巴巴平台商品管理中心負責人李溪涵進行了專訪。

法律對“假貨”“山寨”缺乏明確定義

記者:“山寨貨”等同於“假貨”嗎?二者有什麼區別?

李溪涵:山寨並非法律概念。很多大眾所稱的“山寨”品牌其實都是經商標局批准註冊的,有“合法身份”,法律上一般將山寨稱為商標近似。實踐中,某個商標或品牌是否因使用“近似商標”構成侵權,需要有權機關的認定或者司法機關判決,才能確認。

現在很多人將“山寨”和“假貨”混為一談,但事實上目前國家法律對“假貨”和“山寨”都沒有明確的定義。平台根據民眾認知以及商業實踐,認為普通意義上的“假貨”與“山寨”存在核心區別,“假貨”一般指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商標的商標侵權行為,而山寨則是商標近似,可能構成消費者混淆的行為。因此從法律上來看,山寨與假貨並不能完全劃上等號,兩者是有本質區別的。

很多山寨品牌都是有效註冊商標

記者:電商平台在治理“山寨”商品上遇到的困境,為什麼不能像清理“假貨”那樣快準狠的去清理“山寨貨”?

李溪涵:阿里對待“假貨”是零容忍的態度,為了打擊“假貨”從6年前阿里便開始著手研究大數據治假,聘請高管專門負責打假,現組建了超過2000人的打假團隊。2015年4月至9月,阿里向執法機關推送售假團伙線索717條,獲各地執法部門立案的為330條,被破獲的案件為279起。期間,阿里協助警方搗毀制假、倉儲、售假窩點600餘個,抓獲犯罪嫌疑人715人。

但對於“山寨”商品,電商平台目前有許多困境,在法律上也有一些難點。

首先,很多品牌都是經過國家商標局批准的有效註冊商標,平台直接處理存在法律風險,但是這些品牌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客觀上存在使消費者誤解的情況。

例如,“紐巴倫”“wonderflower”“萬斯”“無印良品”這樣的品牌,雖然都是經過國家商標局批准註冊的正規品牌,但是在實際消費中,很容易給消費者帶來混淆,進而投訴電商平台銷售“山寨貨”或者直接認為銷售“假貨”。因為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使得電商平台夾在國家法律和百姓消費認知相悖的“兩邊不是人”的境地。
其次,很多品牌和被混淆的大牌之間還經過了多次訴訟,平台在尊重、執行司法文書判決之餘很難應對消費者的質疑。比如,天貓上同時存在“無印良品旗艦店”和“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不少消費者向平台投訴,原本想買MUJI,結果買到了中國版“無印良品”,有上當受騙的感受。但事實上,中國“無印良品”品牌是合法存在的品牌,同時還經過了法院判決確認。平台需要尊重並執行生效判決,不能將其清退。

目前,我們正在想辦法從店招層面提醒消費者註意它與“MUJI”的區別,以此來解決消費者混淆問題。“萬斯”也是類似的問題,不少消費者以為“萬斯”就是美國的vans品牌,從而造成對平台的大量投訴。

總之,對於“山寨”商品,阿里正積極探索“山寨”治理的方式和方法。

千名大眾評審員參與甄別山寨

記者:對於電商平台上頻頻出現的“山寨”品牌,天貓如何解決?有哪些具體的措施和辦法?
李溪涵:為讓消費者有良好購物體驗,確保“天貓”的良性發展。2015年9月,天貓品控團隊開啟了“大數據+大眾評審”的“定軍山”項目。該項目的運作模式是:涉嫌山寨的商標(商品)被大數據模型篩選出來後,會被傳導給淘寶“大眾評審員們”參與判斷。每個被大數據抓取到的商標(商品)需要至少推送給800至1000名大眾評審員參與判斷。評審員們的任務是,通過觀察商標(商品)的外觀、形狀等方面,對“是否會產生混淆”這個問題做出“是”或“否”的選擇。

如果超過一定比例的大眾評審員認為該商標(商品)對其產生了混淆,天貓則會啟動一系列治理機制,比如該商標所屬的旗艦店不再續簽、相關商品刪除等處理,未來還會考慮通過限制貸款、限制活動等手段對山寨品做不同程度的處理。

記者:“天貓”打擊山寨有哪些成果可以分享?
李溪涵:通過“定軍山”,去年不續簽山寨品牌包括:萬斯、皇冠黛安芬芳麗姿、AF&LF、Adtass/愛迪塔仕、BUYBARLY等眾多品牌,並對144家店鋪進行摘牌或清退。
到今年4月中旬,“定軍山”總共對外投放10811個“山寨”辨析任務,共投入21.6萬元的評審費用,同時覆蓋淘系品牌數1904個,覆蓋淘系類目59個。今年,全部“山寨”辨析項目的預算超過200萬。

今年初,天貓對“山寨”的清理,已從品牌端延伸至商品端,4月初,天貓就男鞋、女鞋、運動鞋類目山寨商品進行管控,對NEW BALANCE、耐克、阿迪達斯、 VANS、匡威、斯凱奇、Asics/亞瑟士7個大牌進行主動保護。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共識別並通過大眾評審辨析混淆商品數5277個,截至目前,在線山寨商品降幅達86.8%,前台清潔度大幅提升。

處理山寨需行政和司法機關認可

記者:天貓淘寶對商家進駐有何要求?為什麼“山寨”品牌也能進駐?

李溪涵:目前天貓對商家入駐有一套嚴格的標準。但就像前面所說,“山寨”品牌本身是在國家工商總局有註冊,從入駐要素以及流程審核上,“山寨”品牌並沒有問題。
像“無印良品”這一品牌它是2014年1月入駐天貓平台的,當時審核商家資質時,是一個經國家批准註冊的合法品牌,平台當時沒有合理的理由拒絕該品牌的入駐申請。
但該品牌入駐後,引起了消費者的購物混淆,有消費向平台投訴難以區分兩者區別。因此天貓從技術層面,對搜索結果做了優化,盡可能讓消費者在第一時間找到想要購買的品牌商品。

記者:在山寨品牌治理上,目前天貓遇到怎樣的難題?

李溪涵:“定軍山”機制在天貓已經運行了一段時間,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其運作的模式仍然是平台自行治理的創新模式,以該模式對“山寨”品牌和商品進行處理,還需要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認可。

如果有政府部門的積極介入,線上線下聯動,依法採取行政執法措施,或許“互聯網+行政執法”的模式能由此形成,困擾消費者許久的山寨行為可以得到有效遏制。
希望出台一部可執行的“電商法”

記者:針對平台清理“山寨”無法可依的局面,阿里是否與市場監管部門進行過磋商?對此,相關監管部門的態度是什麼?

李溪涵:就治理“山寨”品牌時出現的一些案例和官司,我們跟地方工商以及法院等部門有接觸,但說實話,接觸並不多,因為“山寨”品牌治理,還是一個很新的領域,具體的方式和方法,大家還都在摸索中。

總體上講,相關監管部門基本認可我們的“山寨”治理工作,但就如同前面所說,因為是個全新的領域,他們也在積累案例和經驗,不好說是支持還是反對。

記者:針對“山寨”治理,阿里希望國家在哪些方面加快立法?

李溪涵:我們希望針對電商這樣一個不同於線下商超的在線貿易平台,國家能盡快出台一部專門的“電商法”,在維護公正與公平時,它還應該是可執行的。而對於一些尚處於發展中的新業態,能給一些緩衝時間來豐富案例。

就拿“山寨”治理來說,作為中國乃至全球最大的電商平台,阿里的一些治理經驗能為“電商法”提供寶貴的案例和素材。我們也希望看到,阿里的治理經驗能夠上升為國家層面的政策、法規,以維護中國電商行業的良好發展。但這需要時間,以及多部門協調。

 

消息/圖片來源:Source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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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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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3C技術編輯已有數年。3C業界水深,繼續努力。